2021年科創(chuàng)板申請受理異?;鸨耐瑫r被刷下的也不少,截至21年4月初,成功上市的有238家,因各種原因終止上市的有121家,其中接受上交所問詢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就有56家,淘汰率達到一半——不由得讓人審視知識產權在IPO過程中重要性,以及企業(yè)在創(chuàng)辦時期以該類資產出資遺留的瑕疵問題。
1.哪些知識產權用作出資比較常見。
答:常見的用于出資的知識產權有專利權、商標權、軟著權和專有技術等。
2.涉及專利權和軟著權出資,除了注意剩余保護年限以外,對許可還有什么進一步的要求。
答:如果存在第三方使用知識產權情況,需要進一步分析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的影響。
3.特許經營權屬于知識產權嗎,可以用于出資嗎?
4.以專有技術可以出資嗎,出資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5.發(fā)行人及中介機構在核查股東以知識產權出資時,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股東是否擁有擁有的專利證書、商標證書等完整的知識產權權屬;是否屬于職務發(fā)明;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權屬糾紛和爭議;出資知識產權是否存在價值貶值等情況。
6.如何理解職務發(fā)明,職務發(fā)明可用于出資嗎?
7.如果股東涉嫌使用原單位物質技術條件的,需做出什么承諾。
8.2018年2月某股東出資的實用新型,履行了評估、驗資轉移手續(xù)。2020年5月,該專利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無效審查決定》。股東已向**知識產權法庭提起行政訴訟,該決定未生效。2020年12月,該法院做出判決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此時,該股東和公司如何處理才能盡可能避免對發(fā)行造成影響。
9.以知識產權出資核算上有什么要求。
答: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確定,在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按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的規(guī)定,對于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照評估值入賬。另外,依據工商部門驗資的也應如此處理。
以知識產權出資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并應當辦理產權所有權轉移手續(xù)。
10.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核算上歸屬“無形資產”,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對無形資產占凈資產比例有什么特別要求?
11.某股東以自有發(fā)明出資,企業(yè)每年進行攤銷,IPO時無形資產凈值已經攤銷完畢或者賬面價值極低,會不會對公司上市造成障礙。
答:一般不會造成上市障礙。
12.以知識產權投資入股會涉及哪些主要涉稅事項?
印花稅:知識產權過戶簽訂單獨合同,以及變更專利權人須根據雙方權利轉移協(xié)議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yè)技術轉讓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1號):對技術轉讓所得適用的是具有技術所有權或者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yè)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居民企業(yè)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的技術轉讓所得范圍;居民企業(yè)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yè)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fā)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應在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所稱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不動產、技術發(fā)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貨幣性資產。